关于举办新《公司法》理解与适用暨疑难案件高层研讨会的通知
作者: 来源: 编辑: 更新于:2006年1月24日 阅读:
关于举办新《公司法》理解与适用
暨疑难案件高层研讨会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修订草案。新《公司法》将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。最高人民法院正积极起草《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等相关司法解释,并将于近期出台。
为帮助各有关单位全面深入理解与掌握《公司法》,探讨《公司法》适用和公司管理实践中面临的一系列热点、难点问题,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决定举办“新《公司法》理解与适用暨疑难案件高层研讨会”。研讨会将邀请我国著名法学家江平、王保树、黄建初、朱慈蕴和宋晓明、金剑锋法官等到会演讲。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或选派本单位、本系统的有关人员参加。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
协办单位:中国国际经济科技法律人才学会
北京国政联合法学学术交流中心
二、参加对象
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证券、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股东、董事、监事、中高级管理人员与法律顾问,商业银行的高层主管,律师机构的专业律师,人民法院从事民商审判的法官等。
三、时间及地点(报名截止日期:2006年2月15日)
2006年2月23日-26日 北京市(2月23日报到)
四、参加办法
每位参加代表须交研讨费1380元(含专家报告、场租、茶歇等)。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,报到时统一交纳。请将报名注册表填好传真至:
电 话: 010-82758731 82758732
传 真: 010-82758732
联 系 人: 周学琴 王 红 梁红春
附件一:研讨会日程安排
附件二:报名回执表
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
二OO六年一月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