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央军委“十二五”期间立法规划》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认真落实胡主席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,围绕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主题主线,着眼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,按照中央军委关于“十二五”时期军队建设发展的总体部署,重点安排了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、拓展和深化军事斗争准备、积极稳妥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、强化依法治军从严治军、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需要的立法项目,同时兼顾了国防和军队建设急需的其他立法项目。
《规划》要求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军事立法工作,组织所属机关、部门认真落实有关立法任务,及时协调解决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。承担立法任务的部门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,认真做好法规草案的立法调研、征求意见、试点验证、修改完善等工作,保证按照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完成法规起草任务。各单位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要加强对立法工作的指导,会同起草部门研究解决立法中的重点、难点问题,经常督促检查立法项目的进展情况,切实把好法规草案审查的“政治关、政策关、事实关、保密关、文字关”,确保出台的法规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,努力为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,为我军圆满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,提供更加完备的法制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