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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立法意义 作者: 来源: 编辑: 更新于:2014年4月8日 阅读:

   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,是保护几亿孩子的大事,是涉及亿万家庭的大事,是事关国家未来的大事,其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  

    (一)有利于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,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 2004年修正的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:“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”。人权是人依其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所应享有的权利,人权的核心是使每个人的个性、人格、精神、道德和能力获得充分的发展。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权利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,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:“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、发展权、受保护权、参与权等权利”,并特别强调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。为保证这些权利的实现,对国家、社会、学校和家庭各方面的职责作了进一步的规定,为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各项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。因此,从一定意义上说,未成年人保护法同时也是一部人权保障法,是我国人权保护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这部法律的修订完善,对于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,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,具有重要意义,对于彰显我国保障人权的决心和成果,促进我国在国际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也将产生积极影响。 

    (二)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,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 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,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。他们的成长状况如何,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,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。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宗旨,就是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,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、智力、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,培养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,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在总结经验,集思广益的基础上,作了较为全面的补充和修改,法的针对性、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明显增强,这对于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,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,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 

   (三)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促进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 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《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指出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。孩子的问题是社会的永恒话题,是人民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问题之一。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指出的,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,为他们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社会环境,是党和国家义不容辞的职责,是开创国家和民族更加美好未来的战略工程,也是实现亿万家庭的最大希望和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。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庭幸福、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,一个孩子出了问题,受影响的不仅是孩子本身,还包括孩子的家庭乃至这个家庭的亲戚朋友,孩子违法犯罪,更是直接影响家庭、社会的和谐稳定。呵护儿童,关爱少年,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,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。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,着力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,着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,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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